【通告】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 “昆仑
作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1-02-24分类:山西头条浏览:4评论:0
导读:原标题:【通告】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“昆仑-护绿”春季集中行动通告入春以来,我省降雨稀少,气温陡升,火险等级明显提高,森林防...
原标题:【通告】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 “昆仑-护绿”春季集中行动通告
入春以来,我省降雨稀少,气温陡升,火险等级明显提高,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,坚决遏制高发频发态势,确保森林草原安全和林区大局稳定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全面禁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行为
(一)严禁农事非法用火行为。在林缘、林内烧田埂、烧杂草、烧秸杆、烧灰积肥、烧垃圾、烧荒开垦等行为。
(二)严禁祭祀用火行为。在林缘、林内焚烧纸钱、上灯点地、焚香祭祀等行为。
(三)严禁生产违规用火行为。在林区采石采矿,架电作业,修路施工等经营活动中,没有制定防火预案和相应处置措施的行为。
(四)严禁野外生活用火行为。在林区、保护区、旅游景区吸烟、燃篝火、烧烤、野炊和燃放花炮、放孔明灯等行为。
(五)严禁故意纵火行为。
二、依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
凡违反上述行为,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》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《封山禁火令》等法律法规从重给予处罚。对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以及拒绝、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,将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对未成年人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造成损害的,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。
三、发动群众 提供线索 精准打击非法用火行为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野外违规用火线索,森林公安机关为举报者严格保密。
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举报电话
山西省森林公安局 : 0351-4124059
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山西省森林公安局
2021年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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