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月起,外卖企业等需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、回收情况
作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1-01-15分类:最新焦点浏览:5评论:0
导读:原标题:本月起,外卖企业等需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、回收情况省商务厅11日要求根据禁塑、限塑规定,1月1日起,各商品零...
原标题:本月起,外卖企业等需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、回收情况
省商务厅11日要求
根据禁塑、限塑规定, 1月1日起,各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、外卖企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、回收情况。
报告主体包括
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
电子商务平台企业
外卖企业和环保替代产品供应商
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
报告塑料购物袋、连卷袋使用及废塑料回收数据;
外卖企业
报告塑料购物袋、塑料餐盒、塑料餐具、塑料吸管使用及废塑料回收数据;
电子商务平台企业,含美团、饿了么等外卖平台
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塑料包装袋及塑料餐盒、塑料餐具、塑料吸管使用及废塑料回收数据等。
按照《报告办法》
市场主体每半年报送一次,在报告期结束后的30日内完成。依据法律法规,不遵守禁塑规定、不报送信息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、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登录网址为:
https://emanage.mofcom.gov.cn/loginGov.html
各企业登录进入“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”后,在国内贸易项下点击“绿色流通服务”,选择“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、回收报告应用”,即进入注册界面。咨询电话:010-67800091。
(来源:山西省人民政府公众号)
编辑:文秀为
校对:赵丽娟